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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沈阳中院偷换概念残杀夏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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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7 个评论)

回复 光头 2013-9-30 19:25
小虫: 对两面都是警告。谁都要注意分寸
但另一边是不会起多少作用,前天下午一位卖甘蔗的大爷和城管引发冲突,又离奇死亡?https://news.sinovision.net/portal.php?mod=view&aid=268205
回复 小虫 2013-9-30 18:53
光头: 判死刑的就是你夏俊峰,并警告下一个夏俊峰,还敢不敢自卫还击、正当防卫。这就是中法律的特色。
对两面都是警告。谁都要注意分寸
回复 光头 2013-9-30 18:15
小虫: 事出有因,死了。判了。结了。以后城管不敢欺负百姓了。。。在中国的法律,是可以随时改造的,不足为奇
判死刑的就是你夏俊峰,并警告下一个夏俊峰,还敢不敢自卫还击、正当防卫。这就是中法律的特色。
回复 中间偏左 2013-9-30 16:38
何哲: 你能认同夏俊峰正当防卫就好。如果夏俊峰受过防卫术训练,完全可以做到只杀一个城管,具体做法就是:当第一个城管猛击他后脑和耳朵时,他立刻掏出刀来,转身对准 ...
问题是你确定城管是要取他性命?为什么?
回复 何哲 2013-9-30 16:31
中间偏左: 城管打人着实可恶,但取人性命非同小可,何况两死一重伤,他如果一刀只毙一命还真我就认同他正当防卫。
你能认同夏俊峰正当防卫就好。如果夏俊峰受过防卫术训练,完全可以做到只杀一个城管,具体做法就是:当第一个城管猛击他后脑和耳朵时,他立刻掏出刀来,转身对准城管心脏猛刺一刀,将其杀死,用不着捅第二刀,这是学过防卫术的高效正当防卫动作。其他城管看到他杀了同伙,吓得逃走,也就不会丧命了。
可惜夏俊峰没有学过防卫术,只懂得夺门而逃,结果被两个城管堵在屋里往死里打,这个时候,意图杀人的罪犯就成了两个,所以夏俊峰只好杀掉两人。第三个城管一进门,他自然而然视作也来攻击他的,所以也捅了对方。整个过程完全符合孤身一人在身陷危境时拼命抵抗的逻辑。
回复 小虫 2013-9-30 11:51
光头: 我说的“城管暴力执法”就是无辜攻击夏俊峰?支持你!十一快乐!
事出有因,死了。判了。结了。以后城管不敢欺负百姓了。。。在中国的法律,是可以随时改造的,不足为奇
回复 光头 2013-9-29 11:46
我说的“城管暴力执法”就是无辜攻击夏俊峰?支持你!十一快乐!
回复 何哲 2013-9-29 07:18
光头: 如果城管不是暴力执法,夏俊峰应该不可能杀人?最为关键的是中国司法不是独立的。
最关键的问题是夏俊峰的要害部位后脑勺和耳朵遭到了攻击。不论在哪个国家,遭到这种攻击时,被攻击者都有权正当自卫杀人,这跟城管是不是暴力执法并无关系。如果是夏俊峰先动手攻击城管的后脑勺和耳朵,城管也有权杀他。前些时候,美国一个辅警被一个未成年人压倒在草地上,掐住脖子打脑袋,辅警拔枪击毙对方,大陪审团判他无罪释放,就是这个道理。
回复 随笔 2013-9-28 16:08
中间偏左: 第一刀肯定不是,第二刀可能不是,第三刀应该就是了,我说的是感觉哈,法律上应该有更严格的认定,我还说感觉哈,前胸的可能是乱划拉但后背的就是追杀了。 ...
我感觉刀刀捅的都是致命处。
回复 West-East 2013-9-28 15:49
何哲: 严格来说,有效的正当防卫应该是非常准确地一刀捅死意图杀人的城管,使其彻底丧失杀人能力,而不应该是乱划拉或者乱捅。夏俊峰没有受过严格的防卫术训练,所以乱 ...
“有效的正当防卫应该是非常准确地一刀捅死 意图杀人的城管”;
有证据当时城管意图杀人吗?
回复 West-East 2013-9-28 15:36
那么,夏俊峰所说的“乱划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请看夏俊峰自己对辩护律师陈有西的描述:"我进门后脚跟还没站稳,后车下来一个人就很重地打我后脑勺和耳朵,我当时就蒙了。。。。他们俩从上边打我。”

具体真相不了解。就以这篇文章来讲,如果结论是以 "夏俊峰自己",“夏说”得出的推论,我不信夏的一面之词。
他有极大的可能夸大事实,将责任推到对方,以求脱罪保命。

夏俊峰回答:“两人一直压着打的,一个在前,一个在后。我就没看,往上捅,乱捅,眼睛也没睁。他们向下,我往上。他们用铁茶杯、椅子、拳头打我,我用水果刀往上乱捅。”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怎么背部中刀?
“被害人申凯胸、背部被刺2刀,”,“被害人张旭东胸、腹、背部被刺5刀"...
回复 光头 2013-9-28 14:35
如果城管不是暴力执法,夏俊峰应该不可能杀人?最为关键的是中国司法不是独立的。
回复 随笔 2013-9-28 14:26
中间偏左: 控制不住还正当防卫呀,那杀几个都没问题啦。。。
保不齐他就是这么想的,第一个死了,对他来说,杀一个是杀,杀两个还赚一个。杀一个人后,你还能指着他大脑清醒?
回复 中间偏左 2013-9-28 14:17
何哲: 严格来说,有效的正当防卫应该是非常准确地一刀捅死意图杀人的城管,使其彻底丧失杀人能力,而不应该是乱划拉或者乱捅。夏俊峰没有受过严格的防卫术训练,所以乱 ...
城管打人着实可恶,但取人性命非同小可,何况两死一重伤,他如果一刀只毙一命还真我就认同他正当防卫。
回复 何哲 2013-9-28 14:06
中间偏左: 第一刀肯定不是,第二刀可能不是,第三刀应该就是了,我说的是感觉哈,法律上应该有更严格的认定,我还说感觉哈,前胸的可能是乱划拉但后背的就是追杀了。 ...
严格来说,有效的正当防卫应该是非常准确地一刀捅死意图杀人的城管,使其彻底丧失杀人能力,而不应该是乱划拉或者乱捅。夏俊峰没有受过严格的防卫术训练,所以乱划拉乱捅。
回复 中间偏左 2013-9-28 13:21
随笔: 第一刀下去后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控制不住还正当防卫呀,那杀几个都没问题啦。。。
回复 随笔 2013-9-28 13:02
中间偏左: 第一刀肯定不是,第二刀可能不是,第三刀应该就是了,我说的是感觉哈,法律上应该有更严格的认定,我还说感觉哈,前胸的可能是乱划拉但后背的就是追杀了。 ...
第一刀下去后就控制不住自己了。
回复 随笔 2013-9-28 13:00
阿彭: 正当自卫无旁证,故意杀人无理由,最后只有:两死一伤+刀具+法官判断.但刺伤司机就明显不是"正当自卫"了,而是夺门脱逃.此案如无"正当防卫"的证 ...
同意,此案如无"正当防卫"的证据,就难翻案.
回复 随笔 2013-9-28 12:46
何哲: 你认为夏俊峰犯下了故意杀人罪?
我也觉得这里面应该还有别的问题,杀了两个人,一定是逼急了,可现在即使他真是被逼杀人,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能为他洗白。他死的也许是有冤情。
另外,我觉得他当时太冲动了。
回复 阿彭 2013-9-28 12:45
正当自卫无旁证,故意杀人无理由,最后只有:两死一伤+刀具+法官判断.但刺伤司机就明显不是"正当自卫"了,而是夺门脱逃.此案如无"正当防卫"的证据,就难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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