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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妻:过洁世同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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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7 个评论)

回复 真实话语 2012-3-10 19:07
曼哈顿: 如此自恋的菊花自恋到恨不能自己跟自己做爱!
刘菊花能文能理。你那偶像任何和大家一起进行的考试必定不及格。只有一人独考试,爸爸能看到题,出去买东西还能再回来的情况下,才能取得较好成绩
回复 曼哈顿 2012-3-10 17:34
真实话语: 大傻,方妻是高数,数理逻辑顶呱呱的高材生。你那偶像是七科不及格的瘪三。怎么比啊!是不是觉得特沮丧?嘿嘿 ...
如此自恋的菊花自恋到恨不能自己跟自己做爱!
回复 真实话语 2012-3-10 14:15
SuperGirl2011: 好多网名要我晒大学毕业证,我就不晒。晒毕业证不是唯一的证明方式。智商不够或装糊涂,晒了也没用。智商够或会独立思考,用不着晒。如果我晒了,方黑岂不就有更 ...
脑瓜不够用了不是?刘菊花不是公众人物,人家不需要晒简历。你的明白?嘿嘿
回复 真实话语 2012-3-10 14:12
曼哈顿: 不要脸!!!
大傻,方妻是高数,数理逻辑顶呱呱的高材生。你那偶像是七科不及格的瘪三。怎么比啊!是不是觉得特沮丧?嘿嘿
回复 espirator 2012-3-6 17:32
好文,Mark!
回复 SuperGirl2011 2012-3-6 11:14
方妻:“我那时刚开始接手工信部口,正处在工作将接未接之时,同事好心地署了我的名,稿子上天时我看都没看——”  方妻明知道别人写的文章署了方妻的名,totally的代笔,有着学术洁癖的方舟子请对此发表意见!
回复 SuperGirl2011 2012-3-6 11:09
好多网名要我晒大学毕业证,我就不晒。晒毕业证不是唯一的证明方式。智商不够或装糊涂,晒了也没用。智商够或会独立思考,用不着晒。如果我晒了,方黑岂不就有更多素材造新谣?我生性懒散,不喜与人争论,一向很少在网上留痕,所以方黑的资料搜集也就到这种程度了。什么搜搜百科、百度百科之类的,很多内容是根据方黑的素材弄的,错误一大堆,不靠谱。

为什么方舟子要别人洒证书,别人就得洒。而对于你老婆不洒证书,方舟子有何解释?
回复 曼哈顿 2012-3-5 22:50
不要脸!!!
回复 tobuto 2012-3-5 21:59
金蓝: 我认为,如果刘的硕士论文不合格,那是她的老师没有教好她们怎么用正确的方法写论文(我可以肯定,10年前很多大学老师们自己的论文的质量都不高,用西方的标准的 ...
我的疑问是,根据方的打假标准(如果方有一贯标准的话),刘女士的硕士论文究竟是合格还是不合格?
回复 金蓝 2012-3-5 21:11
中国已经烂透了,地沟油,毒奶粉,伪公知,假天才。。。建议你们还是离开吧,由他们去,如果政府不想办法纠正这魍魉社会,就让他们去自生自灭。
回复 金蓝 2012-3-5 20:56
tobuto: 我的意思是,所谓合格,必然是在某个特定标准下的合格。
而刘女士对她的论文合格标准语焉不详。从上下文来看,似乎她认为,在社科院那个规定出台之前,任何“全 ...
我认为,如果刘的硕士论文不合格,那是她的老师没有教好她们怎么用正确的方法写论文(我可以肯定,10年前很多大学老师们自己的论文的质量都不高,用西方的标准的话),如果论文不合格通过,那老师更有责任。如果用后来的规定来要求以前的论文的质量,你可能会失望,10年前中国毕业的大多文科论文都不及格。
回复 tobuto 2012-3-5 13:20
双重标准指的是,对不同的人采用不同的标准。
方应该明确说明他在论文打假时采用何种标准,是否考虑时代因素,以及明确依据。 如果对A采用所谓国际学术标准同时不考虑时代因素,而对B采用国情标准并考虑时代因素,则构成双重标准。
回复 tobuto 2012-3-5 13:17
我的意思是,所谓合格,必然是在某个特定标准下的合格。
而刘女士对她的论文合格标准语焉不详。从上下文来看,似乎她认为,在社科院那个规定出台之前,任何“全文文字复制比”都不应导致论文不合格, 而在那个规定出台之后,只有“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行为才会导致论文不合格。
-- 这个概念,显然是同方一贯倡导的国际学术标准不相符合的。
(我对这个规定并不了解,以上解读仅从刘女士原文的上下文判断)

同时,方对刘女士的硕士论文所采用的评判标准,似乎同他对周森锋的硕士论文所采用的评判标准不同。如果这是事实的话,足以证明方在搞双重标准。

我的逻辑是,如果方要对硕士论文打假,则他应该使用同一评判标准,不论是任何人的硕士论文。 这个评判标准不应因人而异。
回复 睡猫 2012-3-5 12:17
tobuto: “在2002年,我那篇低水平的硕士论文,是一篇合格的硕士论文,社科院关于“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相关规定,是在我毕业多年后才出台的。”
这一 ...
这位,看到这里,我有些不平。简述如下:

你引用的那部分文字的意思是说,因为当时没有40%的规定,所以不能只是用40%的标准来针对她的文章。如果要用这个后来的规则来评判她的论文的话,公平做法是用同样的标准对同时代的硕士论文进行同样的评判。

看起来这些表述逻辑清晰,毫无混淆之处。也没有你所说的偷换概念,双重标准之意。请你再细读一遍。欢迎商榷!
回复 shihuash 2012-3-5 11:01
tobuto: “在2002年,我那篇低水平的硕士论文,是一篇合格的硕士论文,社科院关于“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相关规定,是在我毕业多年后才出台的。”
这一 ...
刘女士直面他人的质疑,做了真实的回答,这怎么叫躲闪?按照你的逻辑,房产新政出台,不准购两套房子,那以前买两套或以上房子的人,都得把房子退出来,是这样吗?
按照你的逻辑,新政出台之前所有人的毕业论文也都审查一边,然后重新颁发毕业证书。对吗?
回复 tobuto 2012-3-5 09:21
“在2002年,我那篇低水平的硕士论文,是一篇合格的硕士论文,社科院关于“全文文字复制比在40%以上(含40%)的”相关规定,是在我毕业多年后才出台的。”
这一句说得躲躲闪闪的,很令人不解。 合不合格,是同标准比较而言的。 而这个标准,是什么?社科院的该规定吗?
在社科院的该规定出台之前,是否复制比在99%也是合格的?
在社科院的该规定出台之后,是否复制比在39%就合格,在41%就不合格?

“如果说不要搞双重标准,那就应该把当年毕业的所有硕士论文都搞一遍,先生们女士们,你们觉得有必要吗?”
这个是在偷换概念吧。方受到“双重标准”的指责,似乎指的是他对不同对象采用不同标准。比如,对于你的硕士论文和森锋的硕士论文,在方的眼里似乎就采用了不同的标准来衡量。 照你这么一说,不搞双重标准的只有神仙了。
回复 磕小粉 2012-3-5 07:50
被抹黑是痛苦的吧,无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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