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青竹凌云 你曾经说:怪不得,我是你的「粉絲」啊
呵呵!我是读了前一篇博文“爱情的现实=表达+情感+财产+责任”有感临时匆匆行笔,别的博客与我相同,那就奇了,若亦是“青竹凌云”那当然应该完全雷同,因为是同一人。本人文字一般,但有署名的除外,都是原创。把别人的作品转过来,又不标明作者,那是一种耻辱,因为与盗窃无异。
To: tarcuslao 你曾经说:呵呵!我是读了前一篇博文“爱情的现实=表达+情感+财产+责任”有感临时匆匆行笔,别的博客与我相同,那就奇了,若亦是“青竹凌云”那当然应该完全雷同,因为是同一人。本人文字一般,但有署名的除外,都是原创。把别人的作品转过来,又不标明作者,那是一种耻辱,因为与盗窃无异。
有似曾讀過,在別的博客,應是巧合雷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