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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和吃饭一样:写博也是你我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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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1 个评论)

回复 白露为霜 2013-10-3 14:36
“除了表达「很好吃」和「来对地方了」,以及一两句「与未知的邂逅」之类的形容句,基本上没有其他节外生枝的表达。”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3-9-28 08:04
fengfeng: 老师好,祝周末快乐!
好久不见,你回来了,我也就快复出了!哈哈哈。。。
回复 fengfeng 2013-9-28 02:28
老师好,祝周末快乐!
回复 suzannema 2013-9-21 10:18
所以吃相有百態;藝術有流派。
回复 qqqnyc 2013-9-18 07:58
君子试味: 吃饭其实也可以不只是自己的事,譬如你在公众地界生啖血腥,或者食臭如饴,完全不顾旁人的感受,那就肇始了一种公害。   ...
祝 红酒兄及全家 中秋节快乐!
回复 Serendipity缘定今生 2013-9-18 06:45
祝福你以及您的家人中秋快乐,身体健康!
回复 zpengtao 2013-9-17 13:23
也许,吃,就是生活吧,每个人的,吃相,都不太一样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3-9-13 00:43
qqqnyc: 吃饭可以是自己的事儿,如果你一个人自己吃。可写博,虽然也是你一个人写,却不可能是自己的事儿了。因为要给别人看,它不是日记。而日记,有人也是写给别人看得 ...
吃饭其实也可以不只是自己的事,譬如你在公众地界生啖血腥,或者食臭如饴,完全不顾旁人的感受,那就肇始了一种公害。
回复 qqqnyc 2013-9-12 22:33
吃饭可以是自己的事儿,如果你一个人自己吃。可写博,虽然也是你一个人写,却不可能是自己的事儿了。因为要给别人看,它不是日记。而日记,有人也是写给别人看得,呵呵。写博,有社会性。你无法控制读者的反应。我们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自己对别人博文的反应。这也因人的修为和功力而异了。
回复 小虫 2013-9-12 13:51
君子试味: 网络世界,不一定要强逼自己当观棋不语的真君子,但至少不能沉沦变成一只见谁咬谁的疯狗!
希望我所有友善的博友们在博客这个美丽的空间里,建构属于自己的快乐,也把快乐给可以给的人们,让快乐在大家心中轻松盛开,永不凋谢。--青竹凌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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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小虫 2013-9-12 13:48
青竹凌云: 呵呵呵!青竹也这样想,写博与吃饭的确有些共同点哈!象俺就是到时得吃饭,到时得写博(随意文字,写着快乐!)这博客嘛!虽说是客,但其实就像进了酒楼要了个包 ...
说的好,支持- 希望我所有友善的博友们在博客这个美丽的空间里,建构属于自己的快乐,也把快乐给可以给的人们,让快乐在大家心中轻松盛开,永不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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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今又是 2013-9-11 12:02
君子试味: 卡夫卡说过:为了我的写作我需要孤独,不是“像一个隐居者”,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而是像一个死人。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更酣的睡眠,即死亡,正如人们不会也不 ...
漂亮!卡夫卡在意识写作这方面,是超越人世的先导。他场景式的跳跃里,都是段章性的间隔,而间隔之间他是不做任何铺设和解释的大贯纵横。
段章的末了,读不到结论的人,就会裂断于下一个连续。这是他“恃才傲物”的作为、才能和胆气。
脱下的便帽、寒湿的赛马、女人合在鲜花乱飞里的惊呼,相信我,没几个人懂的。至于萨特,信仰和人格之完整的价值,远在他哲理性超越历史分界线时,剧台式演寓里发出的振聋发聩的、犹若板斗烟气般的揭示!
握手!
回复 今又是 2013-9-11 11:51
君子试味: 你还是拿公主坟出产的天底下猪肉干最香的下酒吧,至于选什么酒?我不给意见,酒酒酒,Ma了个Ge巴Zi的,Wen着香,Wen着醺的,都可以!!!               [em: ...
哈哈哈哈哈哈。仙人酒,士子剑,可是李太白的玩法?
早在九个月前我就公然地告诉过他们,大局已定!他们不信是因为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暗做阴为”。接下去,任由他们继续,大局恒定的前提情况下,他们说得越多,错的越多,丑得更厉害。两个嘻嘻哈哈,乱敲歪唱的锣鼓手,是女人,忽略不计了。
三架马车我只敲其一部,便能让他们“无所而功”。他们不懂的。就不告诉他们。让他们日夜翻到了不知所以。我们照样天空朗朗,云淡风轻!
回复 今又是 2013-9-11 11:41
君子试味: 学术界流行一句谑语:白天是教授,晚上是禽兽。
稍加玩味,发现也适用我们所处的网络世界!
有时我会问自己,我是否太过直意和公开。好多事完全可以和我没有丝毫关系还会损伤我的。结果发现,良知不允许我长期的静默。
我研究过他们整整一个星期,路子和结构看清楚了,我才出文“公劝”的。可是他们玩疯了,哪里会有冷静和自持来智慧冷静地综合看问题。于是好像我“很傻”。呵呵。
他们攻打你,是毕全功于一役的做法,后面要干什么我看得非常清楚。他们把我的行为和你、和潇潇和其他人随意钩挂,目的很清楚。逼我知难而退。。。。。。非常可惜,他们错看了我。没想到我会出动。脸上和心理开始抽筋。你看下去,他们如此继续走,在美国几乎所有的网站都将会是“臭名昭著”。人作孽,不可活!
回复 看客 2013-9-11 10:27
同意!没想到还有人会在网上“玩儿真的”, 没这么严重嘛。
谢回话!
回复 信奉诚实的人 2013-9-11 10:04
“和吃饭一样,写博是你我自己的事。”是不是有点强迁?吃什么不吃什么是个人的选择,最多影响到你的家人。写搏可是一种公共行为。当然,别人可以选择看与不看,信与不信。但它的影响远远超过吃饭。
回复 新兰 2013-9-11 06:05
君子试味: 姐,说实话,这篇还真不是为写美食而写。不过还是被你理解到位了,我的三餐我做主!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3-9-11 00:27
zero01: 套用一句外交部的常用语句:坚决反对!
吃不吃饭是你红酒兄你自己的事,有没有博文可读就关乎大家伙的事了      ...
网络世界,不一定要强逼自己当观棋不语的真君子,但至少不能沉沦变成一只见谁咬谁的疯狗!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3-9-11 00:24
放飞情感: “因为,和吃饭一样,写博是你我自己的事。”写博那是我裸体的展示,那是我心灵呈现,因为我骨子里对世界虔诚,对人性尊重,我的人生在天地漫步不扭捏,真实踏步 ...
卡夫卡说过:为了我的写作我需要孤独,不是“像一个隐居者”,仅仅这样是不够的,而是像一个死人。写作在这个意义上是一种更酣的睡眠,即死亡,正如人们不会也不能够把死人从坟墓中拉出来一样,也不可能在夜里把我从写字台边拉开。
回复 红酒不过夜 2013-9-11 00:23
mrasiandragon: 我行我素,痛快!。
吃糠咽菜,吃相难看,都不会被人骂,当然痛快!   上酒,劝酒,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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