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好吧,既然你认为反诉是一种武器。那我想问你,反诉是由刘谢提起的,是告桑兰诬告。经过法院审理,判刘谢败诉,同时判定薛的性侵罪名成立。你认为可能吗?刘谢告桑兰,结果怎么可能是变成薛的罪名成立了?在反诉里,桑兰根本就没告薛性侵,就算刘谢败诉也跟性侵没关系,法院顶多判桑兰诬告罪名不成立。
忘记说了,你举得这个杀人的例子不适合反诉。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忘记说了,你举得这个杀人的例子不适合反诉。
这种说法就太可笑了。没有发生的事,怎么会有证据留下来。
如果昨晚我在家睡觉,第二天有人说我杀人了,结果没证据。我要反诉他诽谤的时候,我还要证明我自己没杀人?我当然只要证明对方是没证据就瞎说就行了。
同理,刘谢没必要证明没发生过性侵,只要证明桑兰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诬告就行。这一点已经从桑兰撤诉、没立案就可以看出来了。
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是没有“足够的证据”。
有啊!检察官的驳回理由是桑兰“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的指控”,而桑兰一伙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信誓旦旦的指责刘国生和薛伟森现在都成为诽谤的证据,数量还不少呢!例如她在到纽约后的第一个记者会上说的“怎么会没有呢……”就是诽谤证据,美国中文网就能提供。其他的恶毒污蔑,海明镜像、截图都有大量的证据。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本人认为,只要桑兰没有证据证明刘谢性侵,就等于刘谢没有性侵。但如果刘谢为此反诉(当然,刘谢没有反诉的条件),就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
法律上有“疑罪从无”,而按你的说法就变成“疑无罪则从有”了。
桑兰没法证明发生过性侵,刘谢没法证明未发生过性侵,那按你的逻辑就变成刘谢有罪了。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你要证明你没有杀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案发时你不在现场,这样才能证明对方是瞎说。
这种说法就太可笑了。没有发生的事,怎么会有证据留下来。
如果昨晚我在家睡觉,第二天有人说我杀人了,结果没证据。我要反诉他诽谤的时候,我还要证明我自己没杀人?我当然只要证明对方是没证据就瞎说就行了。
同理,刘谢没必要证明没发生过性侵,只要证明桑兰是没有任何证据的诬告就行。这一点已经从桑兰撤诉、没立案就可以看出来了。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法律上有“疑罪从无”,而按你的说法就变成“疑无罪则从有”了。
原告方不这么认为,他们大概认为:只要刘谢方反诉,不论哪一个,都必须举证,尤其是性侵,只要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就等于证明了性侵。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这种说法就太可笑了。没有发生的事,怎么会有证据留下来。
原告方不这么认为,他们大概认为:只要刘谢方反诉,不论哪一个,都必须举证,尤其是性侵,只要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就等于证明了性侵。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有啊!检察官的驳回理由是桑兰“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的指控”,而桑兰一伙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信誓旦旦的指责刘国生和薛伟森现在都成为诽谤的证据,数量还不少呢!例如她在到纽约后的第一个记者会上说的“怎么会没有呢……”就是诽谤证据,美国中文网就能提供。其他的恶毒污蔑,海明镜像、截图都有大量的证据。
我知道你是一直希望刘谢反诉的,但也没有必要说这类话。任何时候,对同一件事,每个人的角度不同,方式不同,看法自然也会不同。不能说别人与你的看法不同,就是别人傻,你聪明吧。
不争的事实是,如果刘谢就性侵反诉,如何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 证据应该是关键。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有啊!检察官的驳回理由是桑兰“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的指控”,而桑兰一伙在网络和其他媒体上信誓旦旦的指责刘国生和薛伟森现在都成为诽谤的证据,数量还不少呢!例如她在到纽约后的第一个记者会上说的“怎么会没有呢……”就是诽谤证据,美国中文网就能提供。其他的恶毒污蔑,海明镜像、截图都有大量的证据。
我知道你是一直希望刘谢反诉的,但也没有必要说这类话。任何时候,对同一件事,每个人的角度不同,方式不同,看法自然也会不同。不能说别人与你的看法不同,就是别人傻,你聪明吧。
不争的事实是,如果刘谢就性侵反诉,如何获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 证据应该是关键。
To: 何哲 你曾经说:我知道你是一直希望刘谢反诉的,但也没有必要说这类话。任何时候,对同一件事,每个人的角度不同,方式不同,看法自然也会不同。不能说别人与你的看法不同,就是别人傻,你聪明吧。
我理解。是原告傻,不是你傻。
To: 礁石 你曾经说:目前的状况是: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性侵,但就是说对方性侵了。一旦这个对方忍受不住侮辱,反诉了,正好是别人所希望的。打得赢打不赢暂且不提。
有两个法庭,司法法庭和舆论法庭。大家应该分开。不然胡子眉毛一把抓,也说不清了。
对佛法官来说,桑兰没有作回应。自然没有新的性侵的话题。海明在回应中,把桑兰定位成【性侵受害人】。他的目地是以攻为守。莫虎也提出了性侵的问题。我估计他是要以此攻击桑海诬告、滥诉。
以上应是目前各方对佛法官回应的现状。
To: 礁石 你曾经说:没什么舆论法庭,即使有,也没有什么作用。只要沙法官最终同意佛法官的意见,并作出宣判的话,桑兰除了发表一些虽败犹荣(体育界常用语)的言辞外,不会再说什么了。而基金的再诉,就看她能否拿到财务报表或银行记录之类掷地有声的证据,能,还要看这些东西支不支持她的诉讼,支持则再诉,不支持,也只能偃旗息鼓,从此再不见人。至于重提性侵,民事撤诉,刑事驳回,在美国是没有机会打了。若说到舆论,我们只看到年初的舆论一边倒支持桑兰到年尾的舆论一边倒践踏桑兰,很明显,桑兰早就输掉了舆论战。目前只有挺桑的傻瓜还在痴痴地希望桑兰被性侵,被强奸,苦苦地等待桑兰被性侵强奸的细节曝光。
有两个法庭,司法法庭和舆论法庭。大家应该分开。不然胡子眉毛一把抓,也说不清了。
对佛法官来说,桑兰没有作回应。自然没有新的性侵的话题。海明在回应中,把桑兰定位成【性侵受害人】。他的目地是以攻为守。莫虎也提出了性侵的问题。我估计他是要以此攻击桑海诬告、滥诉。
以上应是目前各方对佛法官回应的现状。
To: 看戏 你曾经说:本人试图站在原告方的立场,推演原告方的诉讼逻辑。因此,并不是本人的逻辑。
你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刘薛反诉,只要证明桑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民、形告性侵就可以了,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性侵。事实上,桑海的民事撤诉和警方的刑事不予立案,已经足够形成证据。
To: 我就是局部地区个别人 你曾经说:桑去美国的机会还是有的,比如,偷渡&挫骨扬灰之后部分骨灰漂洋过海,&&&&
我觉得如果桑兰是这么打算,那就不合常理了。
首先,刘谢要是反诉,绝不可能只为性侵这一事,而是要告桑兰诬告、诽谤,这里包括的还有基金案、侵占案、侵权案等。
其次,桑兰做为反诉的被告,想证明自己的确被性侵,这一样是需要证据的。她现在自己撤了性侵案,警局又不立案,法官怎么可能听信她的话。
最后,如果桑兰还想利用反诉,以为自己有机会出庭耍可怜。她的司法幼稚不说,她现在还能不能去美国都是问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你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刘薛反诉,只要证明桑海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民、形告性侵就可以了,不需要证明自己没有性侵。事实上,桑海的民事撤诉和警方的刑事不予立案,已经足够形成证据。
原告方不这么认为,他们大概认为:只要刘谢方反诉,不论哪一个,都必须举证,尤其是性侵,只要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性侵,就等于证明了性侵。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桑兰没有附和海明的反对,而是通过曾啸宣布她不反对佛法官的意见,并尊重佛法官的判断。因此,海明的反对只代表他个人,而桑兰在“尊重”法官判断的同时就放弃了上诉权。她今后只能就基金再诉,但她却没有可用的证据,只有猜测。
海明说他写的答辩经过了桑兰方,如果海明所言不虚,这也就意味着桑兰同意他这么写。桑兰为什么同意海明重提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