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桑寄生 你曾经说:很有道理.
因为越来越多的资料表明,桑兰是在2008年拿到基金余款14万美元时,心里咯噔一下:怎么只有这么点?连100万都没有?我的身价就不到20万美元?于是乎就有了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钱”的欲望。在这种欲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桑兰的心态发生了巨变,酝酿出后来的“飞机门”和“保姆门”。最终在黄健的催化下,在海明的设计下,发展到今年4月份的起诉。由于期间刘谢莫的不和解姿态,愈发激怒了桑兰,编造出越来越多的所谓猛料:威胁
To: 免费看耍猴 你曾经说:因为越来越多的资料表明,桑兰是在2008年拿到基金余款14万美元时,心里咯噔一下:怎么只有这么点?连100万都没有?我的身价就不到20万美元?于是乎就有了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钱”的欲望。在这种欲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桑兰的心态发生了巨变,酝酿出后来的“飞机门”和“保姆门”。最终在黄健的催化下,在海明的设计下,发展到今年4月份的起诉。由于期间刘谢莫的不和解姿态,愈发激怒了桑兰,编造出越来越多的所谓猛料:威胁、性侵、强奸、报案等等,无一不是为了拿到臆想中的“原本有上百万乃至上千万的属于桑兰的钱”。真的,只要把基金数额定为在上千万,就可以理解桑兰2008年之后的人格变异了。同时也能理解为什么桑兰在2008年之前把刘谢一家人称为“恩人”,无非就是想笼络好了,最终有一天可以拿到“自己的钱”。
肿么都更鸡精干上了?这是肿么了?
To: 第一缕阳光 你曾经说:他们认为只要有免费的律师就可以乱告,不会有真金白银的损失,这次刘谢莫应该惩罚桑,让她损失真金白银,那才真正令她心疼。
本人也不懂基金。文中之所以写是“常识”,是因为桑兰在国内成立过基金,关于基金的基本运作管理对于桑兰而言应该是常识。
还有另一个常识。一般地,如果一个人遇到自己不清楚的事,通常会找行家多方咨询,证实或解除心中的疑惑,然后才会采取下一步行动。但桑黄显然直接采取诉讼的方式,也不管自己清不清楚,手里有没有证据,先告了再说。
To: maomao1 你曾经说:本人也不懂基金。文中之所以写是“常识”,是因为桑兰在国内成立过基金,关于基金的基本运作管理对于桑兰而言应该是常识。
嘿嘿,跟着博主的分析这么看下来,还真是这么回事,俺们不懂基金,还真是希望有点这方面知识的人给大家普及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