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美国中文网首页 博客首页 美食专栏

第一缕阳光 //www.sinovision.net/?52036 [收藏] [复制] [分享] [RSS]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博文

惊闻桑兰案新律师发了一篇警告博客

(/0)
浏览次数:2031       查看原图









鲜花

握手
1

雷人
2

路过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3 人)

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看好戏 2011-12-17 12:41
看戏党最坚定的底线是言论自由,

所以徐晓冰律师如果和网友以平等地位发表看法我们坚决支持,

即使是全球人类都觉得不耻的看法也有发表的自由。

但徐晓冰律师这封信显然是恐吓,

而且矛头直指看戏党,

请看这段:

“徐律师认为,不礼貌、指责性、侮辱性、回避实质问题的人身攻击的语言以及战术,只会干扰正常法律程序。法律不应给予存在的空间。”

这里“法律不应给予存在的空间”就是对言论自由的严重威胁,

是对看戏党的恐吓和宣战。

看戏党就是在恐吓中越战越勇的,

法律也是坚定保护言论自由的,

所以这种恐吓是没有用的。

看戏党连杀人不眨眼的土共都没怕过,

还怕这个什么徐晓冰的律师?
回复 West-East 2011-12-17 12:31
那真是徐某人发的吗?看来也不上路。不去准备官司,冲着网友发“禁口令”, 挺可笑的。
又是一个喜欢出风头的。律师的战场在法院,说服法官。不在网站,管理网友。这到是和海明有共同之处。让看戏党有戏看.

什么叫“大多数人不会在网上随意留言评论”?
网上本来就是“随意留言评论”,瞎胡扯的地方。谁正正经经上这来写论文呀。
希望此律师不要双重标准,也用同样的尺度要求他的客户。真的让桑黄也诚实自律。

facelis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留言请遵守道德与有关法律,请勿发表与本文章无关的内容(包括告状信、上访信、广告等)。
 所有留言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网友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

关于我们| 节目信息| 反馈意见 |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返回手机版| 美国中文网

©2024  美国中文网 Sinovision,Inc.  All Rights Reserved. TOP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