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elba 你曾经说:比如说,亲戚或朋友找你,要钱或者借钱,第一次,你很容易的就做了。然后,对方就认为你钱很多,甚至是花不了。再要或借,你又不给了或你可能根本就没有那个能力,这样,对方就记恨你没有给他钱。还不如第一次就不要给。
生活中的例子也不少。上面三个是影响较大的极端情况。
帮人可以,要适可而止。所谓的救急不救贫。对那些不知道知恩图报,贪得无厌的人,要立即停止帮助,否则就是纵容,就是姑息养奸。
中国有句话叫做 “恩多怨至”!!!
To: 中国大鼻子 你曾经说:生活中的例子也不少。上面三个是影响较大的极端情况。
以后帮助人要死命的思考在先,该帮不该帮。
To: folk3 你曾经说:这是哪个案件? 给个介绍看看吧。
还有一件类似案子也在法院进行中!
因为同情在贫民窟里生活的女子,
将之带来美国的美国人,
离婚13年之后,
现在突然被该女子诬告莫须有罪名,
该女邪恶程度不比上诉人等低!
拭目以待中,也要思考为何美国的司法制度那么多漏洞?!
还人清白当然是指日可待,但是浪费了纳税人的税收这类事件,可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