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善恶有报 你曾经说:是呀,不是搞法律的人,还硬充律师,还特别能吹牛B
海明的坏还有一些娱乐的成份,越冬小的坏就纯粹是小人之恶了!
To: 岳东晓 你曾经说:这个只是部分对。 即使是大家都觉得海博士是指你, 到认真的时候, 他拉出一个“粤东晓”, 那别人也是干瞪眼。
证明海明诽谤本博只需要有人认为海明指的是本博,而无须证明所有人都认为海明是在指本博。
To: 危言耸听 你曾经说:这个网站的计数器一直有问题。
我看你也是个实在人,至少知道做实验,不是自己造数据。所以前面言语冒犯,你也不用留着。不过,你应该也已经看到了,紧跟着博文的评论计数比后来的共2页X条要多,对不对?
To: 危言耸听 你曾经说:也别说,我也糊涂了,又比了一下,好像两个计数更新不一致。所以我一开始有可能错怪你了,抱歉。
我看你也是个实在人,至少知道做实验,不是自己造数据。所以前面言语冒犯,你也不用留着。不过,你应该也已经看到了,紧跟着博文的评论计数比后来的共2页X条要多,对不对?
To: ONEWEEK 你曾经说:我看你也是个实在人,至少知道做实验,不是自己造数据。所以前面言语冒犯,你也不用留着。不过,你应该也已经看到了,紧跟着博文的评论计数比后来的共2页X条要多,对不对?
俺呆会把你这个留言删掉。 看看总数会不会变化。
To: 危言耸听 你曾经说:俺呆会把你这个留言删掉。 看看总数会不会变化。
少造点谣吧。每篇博文都有个计数,计的是所以留言总数。如果这个数和显示的留言数目不一致,就说明有删除。岳是删过贴,但是你说的贴就根本没删过。
看来你搞科研,只学会了毁证据,还没学会分析数据
To: 危言耸听 你曾经说:https://www.sinovision.net/blog/index.php?bcode=ydx&act=details&id=96605&totalNum=11&pageNum=2
少造点谣吧。每篇博文都有个计数,计的是所以留言总数。如果这个数和显示的留言数目不一致,就说明有删除。岳是删过贴,但是你说的贴就根本没删过。
看来你搞科研,只学会了毁证据,还没学会分析数据
To: 麻脖子 你曾经说:那个倒是没有必要。 俺把一半证据毁掉以后, 还可以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 说, all the evidence presented here is truthful
不仅把不支持的数据毁了,还要为结论去改数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