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被雷倒了 你曾经说:我是对“基础国”一词不懂,这已经在文章中说了,可能99%的人都不懂,这有什么错?但谁排放多就该承担相应多的责任这个道理还是懂的,就怕有些懂的很多的人连这个普通道理都竭力否定。发表看法是我的自由,有错误也很正常,你看了闹心可以不看,但你限制别人写的权力就荒唐可笑了。你如果不服气可以辩论啊。
一通胡侃!连基本概念都搞不明白!
中国是否属于发展中国家,是根据具体国际标准来判定的(如OECD)。就像一个人是否应该申请经济适用房是有具体收入标准来判定的。这不是某个国家自认为或者由部分国家他认为的。
任何国家都有富人穷人,至于如何划分他们的义务,是该国国内法律政策问题。而哥本哈根着眼的是国际法律框架层面,它所讨论的最小责任单位是国。
“基础国”是这四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