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何哲 你曾经说:哈哈,我还问了这位律师你所说的,只是没写上而已。律师说,为什么说保险公司的律师装聋作哑就是说这个合同保密是谁要求保密的,是桑兰方要求的还是保险公司要求的,保险公司负责谈判的律师并没有说,桑兰方也没有确切去说。这个协议只所以现在保密,也是有法律根据的,但根据的不是保险法,因为桑兰官司状告的不是保险公司一家,后面还有和刘谢夫妇的对决。按照法庭顺序,保险公司应该排在刘谢之后,但保险公司提前和桑兰和解,基于不影响以后的官司,桑兰可以要求和保险公司的协议暂时保密的,但不是长久保密的。律师说,这个协议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公布于众的。
这位律师的分析自相矛盾,先说保险公司不可能更改合同,最后总结说按照法律桑兰的这份补充协议不应该保密。既然不应该保密,为何记者采访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强调这是保密合同,不能奉告。如此说来,保险公司前面守了法,后面违了法。到底是个甚?不分析还好,一分析反而闹得人稀里糊涂了。一件事不能同时成立两个相反的结论,哲学上叫做“二律背反”。
保险公司之所以按月给桑兰5000-10000美元生活补贴,并且签订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