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月下箫声 你曾经说:Agreed. Especially this point, “因为法庭的程序还没走完“
莫虎是大智者,莫虎一声不吭并不见得莫虎不去反击。莫虎四个动议就是让桑兰和海明亮出底牌的,莫虎很清楚那样的动议得到法庭的支持率非常低的。结果四个动议还没经法庭辩论,桑兰和海明就因为诉状的内容不同一而闹起了内讧,海明和桑兰翻脸,正是桑兰的性侵证词推翻了海明以前在诉状上写的内容,让海明感到了末日的到来。现在不是莫虎反诉的时候,因为法庭的程序还没走完。目前刘谢和莫虎仍是桑兰的被告,只有等法庭判决后,刘谢和
To: 何哲 你曾经说:莫虎是大智者,莫虎一声不吭并不见得莫虎不去反击。莫虎四个动议就是让桑兰和海明亮出底牌的,莫虎很清楚那样的动议得到法庭的支持率非常低的。结果四个动议还没经法庭辩论,桑兰和海明就因为诉状的内容不同一而闹起了内讧,海明和桑兰翻脸,正是桑兰的性侵证词推翻了海明以前在诉状上写的内容,让海明感到了末日的到来。现在不是莫虎反诉的时候,因为法庭的程序还没走完。目前刘谢和莫虎仍是桑兰的被告,只有等法庭判决后,刘谢和莫虎才能反诉的。别让了“哑巴蚊子偷咬人”那句话。
我对刘谢莫反诉桑兰表示怀疑。
刘谢莫从开始到现在的表现,目的只有一个,利用诉讼时效挡住法院立案。内情到底是什么,目前不得而知。
有一件大事引起我的怀疑。莫虎把黄健的杀人恐吓言论写进动议里,刘把黄的杀人言论和卡宾枪公布在博客上,闹得所有的网民都以为他们面临死亡威胁,但黄健入境以后,二人一声不吭,就像没事一样。网民徒费悲情一场,并不见他们依法报案捉拿黄健。后来我醒悟过来,其实他们不想与桑兰
To: sunying 你曾经说:外籍人在美国本土犯罪一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的,桑兰不是外交大使,没有豁免权的。卡恩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卡恩是法国人,名气和地位要比桑兰大的多,但他在美国本土犯罪一样要受美国法律的制裁。桑兰对美国公民诬告、做伪证、串谋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况且桑兰是在美国本土待了2个多月,还与海明、路平召开了记者发布会,这说明桑兰在美国犯罪是具有持续性的。美国法律同样像卡恩那样给予她处罚的。
law and order 先生对刘谢能否在美国起诉桑兰的论证:
“在美国法庭,起诉桑兰这样的外籍人,基本不可能。” 这种陈述是标准的假法律伪法律反法律陈述。有两个简单论证点:
第一,完全没有支持这种庞然法律陈述的现行联邦法或纽约法。否则,请法律专家在此一一列出。如果只是做法律陈述而没有法律支持,任何人都可以这样做,不需要所谓法律专家。 这种专家的做法是古典逻辑上的“ipse dixit“ (he h
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但愿莫虎先生不会食言,不会是说出来走过场的话。一定反诉丧黄海路!
莫虎已经说过,要一个一个地追究,难道这个表态还不够吗?为什么网友们还要先自己假设刘谢不追究桑兰,然后再力劝刘谢一定要反诉?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刘谢不会反诉呢?是不是莫虎的表态你们认为不过瘾,希望莫虎再说一遍同样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