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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应该和SL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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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回复 Obama_2011 2011-8-14 01:28
To: folk3 你曾经说:
因为刑事案子都必须有警察机构送交地检处再由检察官决定受不受理!
一般的案子都是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立不立案?以及原因何在?
如此而已!
有的是当天就可以决定的!(所以,黑帮老大三人团伙老早就知道答案了!)
忽悠华文媒体和网民们!

看来,MH说HM领着SL到派出所报案,一点也没错,国内派出所报案,就没有书面回复的,因为他们管的都是鸡打架的小事,公安局的,必须有书面答复,这是法律规定的。
回复 folk3 2011-8-13 22:55
To: Obama_2011 你曾经说:
其实,胖胖很清楚这个问题,你没有看见,胖胖那天的记者会上,百般推脱责任:自己对SL性侵一点也不清楚,不是刑事代理人,只是个车夫。。。。

我有点纳闷,检察官对SL性侵报案不予立案,只是口头通知 ? 按理应该还有书面通知 --详细说明不理由,告诉报案人,如果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满,应该向何部门申诉,等等。因为那是那是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难道美国比朝廷更喜欢暗箱作业 ?

因为刑事案子都必须有警察机构送交地检处再由检察官决定受不受理!
一般的案子都是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立不立案?以及原因何在?
如此而已!
有的是当天就可以决定的!(所以,黑帮老大三人团伙老早就知道答案了!)
忽悠华文媒体和网民们!
回复 Obama_2011 2011-8-13 22:42
To: folk3 你曾经说:
为了正义?
就是教小丑懂得美国的法律精髓何在?!
呵呵~

其实,胖胖很清楚这个问题,你没有看见,胖胖那天的记者会上,百般推脱责任:自己对SL性侵一点也不清楚,不是刑事代理人,只是个车夫。。。。

我有点纳闷,检察官对SL性侵报案不予立案,只是口头通知 ? 按理应该还有书面通知 --详细说明不理由,告诉报案人,如果对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满,应该向何部门申诉,等等。因为那是那是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申诉权,难道美国比朝廷更喜欢暗箱作业 ?
回复 folk3 2011-8-13 21:31
为了正义?
就是教小丑懂得美国的法律精髓何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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