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清流见底 你曾经说:刘不说话是错误的。如果他真的不吭声,打闷葫芦官司,哪会有万千网友声援他?也无人谴责桑团伙。反而是舆论一面倒,同情桑。就算莫最后说服法官不予立案了,刘全家声名狼藉,还花出去那么多律师费。岂不是大败亏输吗?他说话是绝对必要的,尽量不要说错话就是了。
刘国生每说一句话,都有网友给出一万种解释。看来真的是不能多说,只待法院判决吧。
莫虎一直要求刘谢不可在媒体上说官司的事儿,这非常正确。
To: maomao1 你曾经说:桑白纸黑字说刘造成她损失基金1000万美元,已构成毫无证据的诬陷诽谤,单凭这一项,刘足以起诉她,而且必获全胜。
可博主说,诉状中没有贪污主语,意思是没有明指刘,刘如何反告诽谤?
To: 广告 你曾经说:嗯,看上去,很有道理。一环扣一环
×莫虎可以问法官,或让对手澄清,
“这诉状上说的贪污基金和损失,说的是我的客户干的/造成的吗? 从诉状上我看不出来和我的客户有何关系。请给予澄清。”
×此次法官打掉多项罪名的同时,也给了(残疾)原告相当大的latitude. 但让桑补充证据重新起诉,也是把双刃剑---暗伏杀机:到时你拿不出证据,那就不能怪我不给你机会,而是你自己把驳回的理由送给我的。
这种高明的技巧和思
To: 何哲 你曾经说:可博主说,诉状中没有贪污主语,意思是没有明指刘,刘如何反告诽谤?
赌咒发誓有点小孩子气,正确做法是不吭声,委托中国律师一纸诉状把桑送上北京法院,以诽谤罪名索赔N百万人民币。
To: maomao1 你曾经说:×莫虎可以问法官,或让对手澄清,
博主以法律语言逻辑分析,有一定的道理
不过连佛法官都认为桑是指控刘,觉得桑的指控与她自己的证词矛盾,应该撤销,但允许再诉,博主怎么看这部分?
To: 何哲 你曾经说:+1.
赌咒发誓有点小孩子气,正确做法是不吭声,委托中国律师一纸诉状把桑送上北京法院,以诽谤罪名索赔N百万人民币。
To: 揭你底 你曾经说:你说的这两件事,都是刘家的弱智表现。
薛伟森的性侵宣誓和老刘的基金表白都是必要的,应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