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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真相大披露:批判伪科学和修理胡万林都是为了压制中华大思想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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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宣昶玮 2012-12-4 05:31
胡万林非法行医案


【案情】

  被告人:胡万林。1983年11月8日,因犯故意杀人、诈骗、拐卖人口罪被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送新疆建设兵团哈木呼提监狱服刑。1997年3月9日,经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告其无罪,同年5月19日被释放。
  1999年1月16日因涉嫌非法行医被依法逮捕。
  1993年11月至1996年6月,被告人胡万林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木呼提监狱服刑期间,未取得合法的医生执业资格而进行行医活动,被该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于1996年6月24日决定取缔。胡万林被释放出狱后,又于1997年7月至1998年2月间,分别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林医院”和陕西省长安县“终南山医院”进行非法行医活动。
  胡万林在“终南山医院”行医期间,于1997年12月16日对患慢性肾功能不全症的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郑州713研究所工程师王宝然诊治。王连续服用胡万林开具的加有硭硝的中药水后,反复呕吐腹泻,造成病情恶化。1998年元月8日,王宝然在终南山医院昏迷,被其妻陈芙蓉送往西安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1998年6月23日胡万林在终南山医院非法行医被依法取缔后,来到河南省商丘市卫达医院继续进行非法诊疗活动。1998年9月21日,胡万林在商丘市卫达医院,对患有早期肝癌的河南省漯河市市长刘法民诊治。刘于9月21日、22日、23日连续三天服用胡万林开具的加有硭硝的中药水后出现严重呕吐、腹泻,9月24日出现抽搐、昏迷症状,被其妻钱学锋等人送往商丘市中心医院抢救。9月26日转河南省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于1998年9月27日死亡。
  1998年9月28日,被告人胡万林在商丘市卫达医院,对患有高血压病的商丘市梁园区退休教师何素云诊治。何于9月28日、29日、30日连续三天服用胡万林开具的含有硭硝的中药水后出现反复呕吐、腹泻症状。同年10月1日下午5时许,何素云昏迷,被其女儿付春梅送往卫达医院后死亡。
  
【审判】

  河南省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商检起诉(199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万林犯非法行医罪,于1999年11月16日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于1997年7月至1998年10月间,先后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林医院”和陕西省长安县“终南山医院”以及河南省商丘市“卫达医院”进行非法行医活动,分别对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郑州713研究所工程师王宝然、漯河市市长刘法民、商丘市凯旋路第二小学退休教师何素云进行诊治,让王宝然、刘法民、何素云连续服用加有硭硝的中药水,服药后他们反复呕吐、腹泻,引起严重脱水,电解质紊乱,造成王宝然、刘法民、何素云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胡万林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被告人胡万林辩称:在陕西省终南山医院行医时有山西中医学院颁发的“山西中医学院客座教授”证书,且是经长安县卫生局开大会宣布准许行医的;在商丘市卫达医院行医是经该院聘请并经商丘市卫生局下文答复同意的。
  胡万林的辩护人辩称:胡万林在终南山医院、卫达医院从事医疗活动是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胡万林本人没有收取就诊人的任何费用;三名死者不是胡万林治死的,而是胡万林没有治好。一句话,胡万林是合法从医,而不是非法行医,起诉书的指控不能成立。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为人治病,在诊疗中造成多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重处罚。该院于2000年9月1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万林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人民币。
  宣判后,胡万林不服,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为理由,提起上诉。其辩护人也辩称,胡万林是被批准坐诊的,认定就诊人的死亡与服用加硭硝的中药水有直接因果关系,证据不足;胡万林没有非法行医的动机和目的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被告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照资格而非法行医,且在新疆、山西、陕西等地坐诊行医被依法取缔后,又到商丘继续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胡万林在诊治病人中造成多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应从严惩处。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被告人胡万林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意见均不予采纳。该院于2000年12月1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回复 南湾仔 2012-11-28 23:10
这些东西争的没用,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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