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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救不了海明桑兰的错上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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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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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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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5 个评论)

回复 红男绿女 2011-8-9 01:19
就要看这三人同死一坑!闹内讧导致失败都不能解心中之气,他们必须输在法庭上。
回复 folk3 2011-8-9 00:48
狼狈为奸,就该将之一网打尽!
回复 watcher 2011-8-9 00:39
鲜见好文,对海小丑的抨击精准、到位。

海桑为臭味相投,蛇鼠同窝,一丘之貉,同为诈骗团伙的主谋、首犯。彼此的结合才能把这跨国诈骗演义成登峰造极之稀世丑闻。彼此的无耻,谎言,道德沦丧,捕风捉影,为达诈钱目的不惜任何手段。这次海桑不倒,天理难容!今后不知还会有多少善良无辜的人遭受其害。
黄贱吗,一幼儿园级打手而已,与海桑相比,不值一谈。
回复 pollyzixin 2011-8-9 00:37
桑黄不花钱不行。
回复 titanwinter 2011-8-8 23:52
无论这个律师有多强、桑黄不花钱不行。

应该说无论这个律师有多弱,桑黄不花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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