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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该如何拯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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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3 个评论)

回复 folk3 2011-8-24 18:46
小丑从网友们这里学到太多了,狗屎运还不错嘛!
回复 礁石 2011-8-24 16:13
R11 惩罚动议很少被启动。法官一般对惩戒律师没兴趣。美国律师比海明更荒诞的多如牛毛。这里不是说海明不害人,只是说海明是小巫见大巫。

对海明比较麻烦的是败诉后承担莫虎的律师费。这是为什么海明要逃的原因。桑兰到时候若拍拍手回国了,莫虎就会缠着海明。那就麻烦。如果在进入审判之前就退出,就没海明的事。
回复 礁石 2011-8-24 16:07
NY EC 7-8 also notes that if a client in a non-adjudicatory matter insists on pursuing a course of conduct that is contrary to the lawyer�s judgment and advice, but not prohibited by the Disciplinary Rules, the lawyer can withdraw from the employment.
纽约法律允许律师因为与客户意见不合而退出代理关系。

只要法官同意即可。当事人(桑兰)无法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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