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我刚才随便扫了扫,看到一些对你不公的言论,所以想说两句。公道自有人心在,身正不怕影子歪。走在前列的人总是孤独的,但你不会永远孤独。
我也刚去看了,那个海外中国网是谁主办好像没有标明。另外法律专栏也不够专业, 比如 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等类别。 多谢介绍。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原来LAO律师嫌我的用户名不好听。哈哈。
多谢XXXAQ, 就是这个博名- 要改一下, 带着别人的名字。 多谢。
To: 毛茂 你曾经说:我也刚去看了,那个海外中国网是谁主办好像没有标明。另外法律专栏也不够专业, 比如 民事诉讼程序,刑事诉讼等类别。 多谢介绍。
谢谢您的热心,有关法律咨询网站已有,可贴在www.occtn.com上面。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多谢XXXAQ, 就是这个博名- 要改一下, 带着别人的名字。 多谢。
抱歉,刚才不在。首先感谢您再次挺身而出。不过您的意思,似乎要我从媒人做成新郎。兹事体大,请容我细想。此外,如果已有咨询网站,或者岳先生自己要出马,我也不想资源浪费,重复配置。顺便请问,您指的“以下博名”是哪一个?
就最眼前来讲,如需计议,可以通过 bluewaterunderthesky@gmail.com 与我联系。
To: 海明是阿Q 你曾经说:是这个网站。你先开个博客,编辑会帮你贴在法律这个栏目里。因这个栏目刚建,以后会很健全的,大陆可以看到。我认识这个网站的总编。谢谢您给我答复。
我去查看了一下,是不是 http://www.occtn.com/laws ?那里寥寥几条,也不是交互式,针对个案的。是我没找对地方吗?
To: 毛茂 你曾经说:我去查看了一下,是不是 http://www.occtn.com/laws ?那里寥寥几条,也不是交互式,针对个案的。是我没找对地方吗?
谢谢您的热心,有关法律咨询网站已有,可贴在www.occtn.com上面。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抱歉,刚才不在。首先感谢您再次挺身而出。不过您的意思,似乎要我从媒人做成新郎。兹事体大,请容我细想。此外,如果已有咨询网站,或者岳先生自己要出马,我也不想资源浪费,重复配置。顺便请问,您指的“以下博名”是哪一个?
博主提议, “建立一个咨询网站,将会使更多人受益,并且可以有后人传承下去。”非常好。 希望博主能够启动建立这个网站,我会提供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另外希望博主能更改以下博名,就事论事。
To: lawandorder 你曾经说:谢谢您的热心,有关法律咨询网站已有,可贴在www.occtn.com上面。
博主提议, “建立一个咨询网站,将会使更多人受益,并且可以有后人传承下去。”非常好。 希望博主能够启动建立这个网站,我会提供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另外希望博主能更改以下博名,就事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