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z: 加拿大是“法制国家”?太逗了!
孟晚舟在加拿大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就凭美国所谓的国内法,听命主子非法逮捕孟晚舟,这岂不是对加拿大是所谓法制国家的莫大讽刺 ...
阿彭: 老刘应该有切身体会,当年桑X用莫须有的罪名告你一状,让你化费钱财耗损精力,虽然安然无事,却是一件挥之不去的恶梦。人生会有多少时间来消磨这样的官司啊? ...
laz: 环球时报说的好:“抓捕孟晚舟开了极其恶劣的先例,中国如何反应将影响外界对中国国家力量和意志的认识。中国不能发怒,更不能怯懦,我们应一步一步采取对应行动 ...
linevty: 刘前辈,如果中国官方要求取消波音和思科所有订单,美国会有什么反应?